新華社記者7月31日從中德生物天然氣發展研討會上獲悉,中國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的發展潛力巨大,估計每年生物天然氣可開發量高達600億立方米,但是目前年產生物天然氣不到1億立方米。此外,中國生物天然氣處于發展初期,面臨著技術不成熟、產業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亟需加大支持,完善政策,優化技術規范等舉措。
據介紹,生物天然氣是以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餐廚垃圾等各類城鄉有機廢棄物為原料,經厭氧發酵和凈化提純產生的綠色、低碳、清潔、可再生的天然氣,是電力、供熱、交通等領域的零碳能源載體,同時厭氧發酵過程中產生的沼渣沼液可生產有機肥料。
德國自1991年以來大力推廣可再生能源發電,以減少化石能源發電帶來的溫室氣體排放。德國擁有200多個生物天然氣生產廠,生物天然氣總生產能力可達13萬立方米/小時,在生物天然氣領域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
“德國在生物天然氣發展領域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產業模式,我們希望通過加強該領域的中德交流與合作,促進中國生物天然氣產業的未來發展。在去年的第八次中德能源工作組會議上,國家能源局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共同商議并確定雙方就生物天然氣政策框架、支持措施、行業標準和能力建設開展交流與合作。”中德能源與能效合作伙伴項目主任尹玉霞在會上介紹。
據德國沼氣、廢棄物管理和能源研究所所長弗蘭克·肖爾溫教授(Frank Scholwin)介紹,在德國,生物天然氣應用市場多樣,主要包括發電、車用燃料和供熱。鑒于較大的激勵措施力度,生物天然氣利用的主要途徑是熱電聯產。
盡管德國沒有直接補貼生物天然氣并網及資助生物天然氣生產的支持計劃,主要通過多種間接支持方式,不斷增加可再生能源(包括生物天然氣)在發電、供熱和交通運輸供能中的份額。德國生物天然氣廠的蓬勃發展,首先主要歸功于《可再生能源法》(EEG),該法律于2004年首次支持沼氣發電。2009年法律修訂后,對生物天然氣加大支持,推動了該行業的繁榮發展。盡管在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法》修訂版本中,相關支持減少,導致生物天然氣廠的數量增長停滯。但前期獲得支持的設備一旦投入運行,生物天然氣供能的熱電聯產機組將保證獲得長達20年的高額上網電價補貼,這極大地加強了投資信心。
“中國生物天然氣產業尚在起步階段,德國的發展經驗有許多方面值得我們借鑒:一是中國生物天然氣產業應該走非電利用之路;二是在規模化發展的同時必須打通全產業鏈,尤其是后端有機肥的高附加值利用;三是盡快制定產業獎補政策,同時考慮退坡機制。” 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BEIPA)秘書長張大勇表示。
據悉,中德生物天然氣發展研討會由德國國際合作機構(GIZ)聯合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BEIPA)共同主辦。同時,最新編制的《德國生物天然氣發展思索—生產及并網的激勵政策、商業模式、技術與標準》研究報告在會上正式發布。
(編輯:張素英 審校: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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